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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改进政府采购 "热门"项目推行协议供货
作者:程歆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14日 点击数: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改进当前政府采购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福建省将改进政府定点协议采购方式。将产品通用性较强、市场竞争充分的项目逐步实行协议供货,并搭建区域采购平台,进一步推进县级政府采购开展。

政府采购协议是指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对固定的供应商,统一确定中标商及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供货期限、优惠率、服务承诺等内容,并用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各采购单位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一般为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大宗通用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