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您来到福建信息主管(CIO)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会员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厦门日报:厦门出台26项举措!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作者: 来源:厦门日报 福建CIO网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7日 点击数:

让绿色成为城市最亮丽的底色。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厦门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正式出台。《方案》为厦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把厦门生态美的“长板”拉得更长。


聚焦“双碳”目标要求,《方案》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保持全国领先,成为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方案》的出台背景、亮点、意义等进行解读。


锻造“长板”

全力推动绿色发展


2021年,作为绿色发展优等生,厦门再次交上了一份优秀答卷——地区生产总值在跃上7000亿元台阶的同时,厦门市在福建省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评价考核中排名第一。


但在成绩面前,厦门始终保持清醒,推动高位突破,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人文融合发展。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提出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厦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到2035年,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干货十足

26项举措含金量高


《方案》共细化形成26项举措、117项重点任务。这些举措干货十足,含金量高,其中有不少具有创新性、突破性。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比如,《方案》提出要总结并推广火炬高新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环境治理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碳汇基础科学中心;严把新上项目关,新增项目能效要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鼓励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科研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创业,推动科技成果创业式转化。



企业对政策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市政环能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江全生说,《方案》中“提高厨余垃圾处理水平、推进新一轮医废处置设施扩能提质”等,对厦门市生活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废等末端处置设施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该公司所属两座发电厂获评“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称号,是我省首家获该等级评定的企业,标志着厦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施耐德电气(厦门)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实施了表面处理废水循环回收、屋顶太阳能发电、氦气回收等项目。该公司EHS经理李坤林表示,《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将更好地激发企业创建绿色低碳循环工厂的热情、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图片来源:施耐德电气


厦门奥普拓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福建省碳排放在线监测与应用公共平台的建设,该平台是全国第一个基于实时数据管理的省级碳排放平台,帮助企业实时了解自身碳排放状况,获知节能减排空间,并为企业提供碳排放预测和节能减排改造方案。在公司市场部经理郭启亮看来,《方案》帮助企业树立碳减排观念和责任意识,为企业建立能耗及碳排放管理平台提供政策支撑,这个具体举措实打实地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留白增绿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擦亮绿色发展底色,《方案》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全力保持垃圾分类工作领跑全国;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打造城市公共交通5G车路协同应用示范;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本岛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这些举措将深刻影响百姓生活,改变生活方式。



同时,《方案》还提出,厦门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提升城市品质。如,建设智慧城市,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建设智慧物业等平台,推广智慧社区应用;试点建设集成路灯、通信网络、物联网、感知设备等于一体的智慧灯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提升农村公厕管护水平,基本实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自然村全覆盖等。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好不好、人居环境怎么样,越来越成为衡量一座城市吸引力、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方案》的实施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策亮点】

绿色生产


在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的同时,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重大片区、新城和产业园区推行绿色规划、设计、投资和建设,促进各类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以海沧台商投资区、火炬高新区、同安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绿色流通


加快前场铁路物流园开发,发展智慧物流;建设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推进“两网融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逆向回收体系;提高绿色产品出口比重,拓展绿色科技成果对外合作交流。


绿色消费


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鼓励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绿色基建


着力补齐绿色基础设施短板,发展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稳妥推进电能替代及智慧能源应用;污水处理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厨余垃圾处理水平;推进新一轮医废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充电网络。


绿色技术


通过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措施,提升绿色科技支撑力量。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材料、先进碳材料、氢能源开发等科技攻关;支持厦门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与福建省海洋碳汇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化海洋负排放相关研究;配合国家和福建省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绿色金融


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等措施,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绿色融资企业及融资项目认定机制,完善银行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推动厦门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统计核算技术导则等成为厦门地方标准。


《方案》原文 

▼▼▼


厦门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21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遵循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原则,统筹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人文融合发展,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为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保持全国前列;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升到25%左右;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0吨/日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到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生态环境保持全国领先,成为美丽中国样板城市。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严把新上项目关,新增项目能效要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与新能源、数字创意和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食品、水暖厨卫、运动器材等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提升。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创建,争取更多企业、产品、园区进入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建立清洁生产专家库,健全清洁生产技术队伍和服务体系,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信息填报工作。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30家左右,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家。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管理。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生态循环农业,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广全生物降解膜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科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制度,落实有关水域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更多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金牌旅游村,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强数据中心、边缘计算中心、云计算中心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向云计算服务提供商转型。推进会展业、餐饮、住宿绿色发展,促进材料、设施循环使用,推广节能降耗的器材设备和可循环再生材料。严格执行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重点发展先进环保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绿色服务等产业,加大对大型绿色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创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环保类的市属国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着力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在公共机构、环境公用设施、产业园区、重点行业等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鼓励推行能源托管服务。总结并推广火炬高新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环境治理资源共享机制。 


(五)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在重大片区和产业园区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促进能源、水、土地等各类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以海沧台商投资区、火炬高新区、同安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等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快建设厦门新机场、新会展中心等重点综合能源供应项目。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六)构建绿色供应链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推进制造业中新兴优势绿色供应链建设,推动上下游企业融入绿色供应链。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提升城市配送绿色发展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建设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广应用标准托盘,到2025年,使用标准物流载具的商贸物流企业达到50%。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七)打造绿色物流


优化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多式联运,做大做强海铁联运。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货运,持续推进“丝路海运”和中欧班列物流通道建设,推广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施设备。加快建设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积极推动智慧港区建设,加快建设无人场站、智能化仓储等物流设施。加快发展铁路物流,加强前场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开发,推进功能整合,发挥前场路陆枢纽功能。发展智慧物流,推进公共型智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闽西南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广更新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快推进城市客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鼓励配送企业开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持续推进港口机械与设施设备“电动化”工程,提高飞机、船舶使用岸电比例。积极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科学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依托厦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平台优势,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废旧家电、废弃电子、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往“城市矿产”基地集聚,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率。完善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推进“两网融合”。出台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补贴办法,加快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建立逆向回收体系。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和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设立自主回收点,实现废物回收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旧家电集中规范回收处理试点工作。 


(九)建立绿色贸易体系


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拓展绿色科技成果对外合作交流,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其国际合作者开展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联合培养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的绿色商贸合作,在普及绿色理念、交流绿色技术、培养绿色人才及筹办绿色展会等方面开展合作。 


五、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不断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绿色消费。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双随机检查,完善认证信用监管机制。根据国家部署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依法开展能效、水效、绿色、环境标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标注符合性监督检查,查处伪造、冒用能效、水效、绿色、环境标识或利用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


(十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全力保持垃圾分类工作领跑全国。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配合国家、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指导主要品牌寄递企业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型包装,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倡导绿色出行,持续完善综合公共交通系统,打造“一站购票”“无缝出行”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打造城市公共交通5G车路协同应用示范,不断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大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六、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节能优先,科学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推动工业燃煤领域小容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厂房、商业、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发电,鼓励发展氢能。支持能源企业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稳妥推进电能替代及智慧能源应用,加快火炬高新区园区能源管理和集美后溪工业组团低碳工业园区提级创建等项目建设。加快大嶝气化站、翔安南部气化站等城市边缘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新扩建集美500kV输变电、东岗500kV输变电三期等一批输变电工程。配合国家和省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十三)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和正本清源改造,加快污泥处置厂、智慧排水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水处理系统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成区不新增黑臭水体。完善综合管廊体系,结合新区开发、城市更新和架空线缆规整,持续推进综合管廊建设。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再生利用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保持原生垃圾零填埋。加快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工艺路线研究,破解厨余垃圾处理难题。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购置厨余(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推进新一轮医废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和补短板工程,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十四)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尽可能避绕水源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推进低碳交通发展,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船舶电动改造等措施。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充电设施,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本岛形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的公共充电网络;稳步推进加氢站点的建设和现有加气站转型。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强交通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十五)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美丽城市”建设。建设智慧城市,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建设智慧物业等平台,推广智慧社区应用;试点建设集成路灯、通信网络、物联网、感知设备等于一体的智慧灯杆;建设智慧排水系统,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标准,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开展村庄绿化行动,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提升农村公厕管护水平,基本实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自然村全覆盖。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运维体系。深入开展农房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居住品质提升。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梯次推动“绿盈乡村”创建。 


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六)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开展一批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建设绿色技术国家创新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搭建多边产学研合作平台,重点开展新能源材料、先进碳材料等材料技术和氢能等能源开发技术的协作。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和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十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大力培育引进应用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央企、行业龙头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在厦建设市场化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并向技术源头和成果孵化“双向”拓展。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专业型孵化载体,鼓励科研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创业,推动科技成果创业式转化。持续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组织先进绿色技术申报和推广应用,发布厦门市绿色技术和产品目录。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对接,引导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支持厦门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与福建省海洋碳汇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化海洋负排放相关理论基础和技术标准研究,推动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碳汇基础科学中心。 


八、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支撑体系


(十八)强化法规规章支撑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颁布的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强化清洁生产、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推动制定(修订)本市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强化执法监督,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


(十九)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


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适时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费用征收与产生量、垃圾类别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差别电价政策。建立健全科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基本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相关制度。 


(二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撬动作用,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积极申请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广泛宣传并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部门合作,配合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各项工作。


(二十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建立绿色融资企业及融资项目认定机制,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发挥增信基金绿色子基金作用,完善银行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鼓励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


(二十二)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


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体系、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统计核算技术导则等成为本市地方标准,扩大在全省和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鼓励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申请绿色认证资质,规范认证机构认证行为,提高认证有效性。鼓励并支持社会团体、企业等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具有本市特色的地方标准。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加强碳排放核算,常态化开展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配合省研究建立覆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监测核算体系。 


(二十三)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继续完善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持续深化本市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


九、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实施


各区、各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报告。


(二十五)强化督促推进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围绕重点任务、重点工作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和可量化目标,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推动,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两高”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强化监督问责。 


(二十六)营造良好氛围


及时总结各区、各开发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各类新闻媒体要讲好本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积极宣扬先进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