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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发展分析(下)
作者:佚名 来源:techtarget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18日 点击数:
(二)电子政务

早在1987年,韩政府开始选择行政、金融、教育研究、国防、公安等5大重点领域作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化的项目,到1996年,政府对居民、不动产、汽车、雇佣等6个行政业务进行了电算化和自动化管理改革,并且对国税管理、护照管理、土地管理等11个重点业务进行了在线管理。基本实现了政府行政计算机化的目标。

从1998年起,中央政府着力于统一中央行政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不同行政文件系统,制定了标准化格式。

这一过程的主要措施如下:

1、政府主导

韩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基本属于“政府主导”模式,中央政府在韩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中的地位极为重要。自金大中总统上任后,一直将电子政府作为国家的优先发展战略。由金大中总统亲自主持的韩国“信息化战略会议”,是国家信息化的最高决策、指挥和监督机构;由国务总理亲自主持的“信息化促进委员会”则具体指导制订国家信息化政策、信息化计划、监督计划执行。这两个机构在指导、组织和协调韩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中起着极大的作用。在2001年1月,政府又与民间企业和团体联合成立了“电子政府特别委员会”,共同制订和推进有关电子政府建设的计划。

1999年3月,出台了“CyberKorea21”(面向21世纪网络韩国)计划,在计划中明确提出建立一个透明的政府与社会,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该计划同时强调,政府应该在这场信息化革命中身先士卒,并为技术的长远发展规划与实施应用发挥出领导性作用。应该制定出一个中央集权的、整体协调的发展战略,以实现整个国家更广泛、更充分向信息化社会转变。为此,专门设置了数额巨大的“信息技术促进基金”,用于公共部门信息化,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质量和透明度。

2、不断改善信息化发展环境

在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政府认识到,政府公务员作为电子政务的实施主体,其素质和水平直接决定着电子政务的发展进程。与此同时,电子政务的推行必将会对广大公务员的既得利益产生影响,如不能使广大公务员对电子政务的发展形成共识,必将使电子政务的价值大打折扣。因此,把政府公务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高、观念的转变以及适应能力的增强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提高公民的信息素质,政府1999年推出了声势浩大的“全国信息化教育计划”,并为了消除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以及不同阶层之间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形成的“数字鸿沟”,以所有忽视信息的阶层为对象,进行全民信息化普及教育,普及计算机应用,使其学会应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在全国各地建立起了数量众多的“区域信息化中心”, 并在全国所有邮局配备互联网计算机站,让边远地区的居民可以免费使用互联网;把推进“数字化住宅”建设作为家庭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3、推动电子政府

在构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后,韩国从2001年着手建设电子政府。其电子政府的目标包括网上为民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民主性。其中,为民服务目标是使大部分为民业务和企业相关业务不必访问行政机关而得以处理,大幅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具体指标,网上处理为民业务比率达到85%,电子政府利用率达到60%。行政效率目标,是实现全行政业务的数字化,公文电子化,各部委间全面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的综合管理,实现行政效率的最大化。行政民主性目标是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主动的开放的提供行政信息,搞活人民的政策参与,提高行政民主性。

(1)推动方向

在打造电子政府的过程中,突出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a、革新政府的工作方式。将书面文件处理方式转变成数字化文件处理方式,将以单位为主的业务处理方式按照以服务流程为主进行重新设计。

b、革新对人民的服务方式。提供“一站式”单一服务窗口,深化对人民和企业的网上服务。让所有市民随时随地通过自己的个人计算机完成居民登录、房地产、税务、汽车、企业等五大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事务。

c、革新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将以单位和业务为主的资源管理变成全政府综合管理,将部门标准统一到共同标准上来,实现互连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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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战略

a、与国家改革课题相联系的阶段性推动。

b、构筑业务创新和信息化的良好联网体系。即通过调查全政府业务,革新业务程序,撤销重叠职能,简化业务程序,从而实现信息化。

c、按课题性质区别推动

d、引入责任成果管理制。事前提出事业实名制和成果指标,以联结事业成果和人事预算来防止重复投资。

e、以电子政府事业培育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在电子政府事业上开发适用高新技术,积极推动电子政府产品的国外推广。

2002年11月韩国电子政府正式运作,实现了中央政府网络窗口的一体化,实现了与地方政府的链接。市民可以通过电子政府网页得到所有行政机关行政服务项目的具体指导,可直接通过网络办理的行政项目达到400多种。政府机构的效率和透明度得到根本性提高,大大减轻了国家财政和人事上的负担。同时,韩政府注重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它们能够借助信息化服务拓展业务。

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突破性增长,韩政府正在考虑在原来“G4C”(government for citizen)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移动政府(M-Government)”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移动电话直接办理政府事务,为电子政务发展赋予新的内涵。

二、韩近五年来颁布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相关法规

(一)电子商务

1、《电子商务框架条例》

该条例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其主旨是通过澄清法律的利害关系、保证电子交易的安全与可靠来促进全国的经济发展,并建立便利电子交易的框架。

该条例规定了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的安全、电子商务用户的保护、电子商务政策制定系统、电子商务促进措施和电子商务仲裁委员会等等。

2、《电子签名法》

1999年制定,2001年修订。该法令旨在通过提供电子签名的基本规则促进信息社会和提升人民生活的方便性,目的是确保电子信息的安全可靠,使其使用更加便利。

该法令规定了公共认证权威机构,公共认证,保证认证服务的安全可靠,电子签名认证的政策制定等等。

3、《电子化学习产业促进法》

2004年制定,其目的是通过促进电子化学习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发展国家经济,它规定了发展电子化教学产业的必要内容,如建立电子化教学产业促进体系,培育电子化教学产业基础设施以及制定便利电子化教学产业的措施等。

4、《电子商务用户保护法》

2002年制定,其目标是通过保证电子贸易和直销方式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公平来保护用户权利,提高市场可靠性,发展全国经济。该法令规定了电子贸易和直销,用户权利的保护,检查和监督,实行纠正和惩罚等。

5、《电子商务用户保护指南》

该指南于2003年公布,其依据是《电子商务用户保护法》第23条,通过规定和例示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基本权利和利益,并促使交易双方自觉自愿的去遵守电子贸易和直接贸易的规章。

该指南分成基本内容和建议两部分。基本内容包括相关规定的应用标准,该标准用来判断哪些属于违规行为。建议部分提供了用户在交易中出现不利于自身的情形下如何进行补救的措施。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框架

除了这五项基本的法律法规,还制定有关于电子商务和信息社会便利化的法案。它们是:《标准合同规章法》、《贷款交易法》、《网络信息服务业促进法》、《音乐、视频、游戏产品法》、《信息、通讯网络、信息安全促进法》、《产品义务法》、《计算机程序保护法》、《电子单证法》等。

(二) 电子政府

在推进电子政府 发展的过程中,韩政府一直把完善相关的立法作为一项根本性的任务,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其中主要的法规有:

1、《对公众机构的公众档案管理条例》:1999年1月29日颁布,该法例是保证公众档案的统一化、电子化管理,并在国家机构如国民大会、政府机构、司法部门保留底档。

2、《数字内容管理条例》:2000年1月28日颁布,主要是确保国家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使得政府与企业都能够系统地使用所管理的信息知识资源。

3、《建立与运用国家地理信息系统条例》:2000年2月21日制定,目的是为公众提供精确的地理系统、确保对土地、资源、地下物质的合理开发。

4、《关于建立信息系统安全与保护个人信息隐私的条例》:2001年1月16日颁布,是关于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代表法。主要内容有对网络系统安全的保护、对互联网地址资源的保护、数字信息使用的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禁止青少年浏览色情、暴力网站的保护、对网络系统受黑客恶意攻击的保护、对垃圾邮件的限制等。

5、《缩小数字鸿沟条例》:2001年2月16日颁布,主要是建立措施,提高经济、物质与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低收入者、残疾人、老年人对互联网的使用。

6、《保护主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 2001年2月26日颁布,目的是建立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对策,以保护国家主要信息通信设施受黑客、病毒的攻击。

7、《关于推进行政部门的信息化以实现电子政府的条例》:2001年5月28日颁布,主要是推进韩国的电子政府建设,实现对公民的电子服务传递、提升政府部门的管理效率、提高政府运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