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异地卧底 窃取同行商业秘密
作者:
佚名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10日 点击数: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河南郑州一公司老总杨某,隐瞒身份在深圳一公司卧底打工3个月,并窃取相关商业秘密。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决郑州丰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03年2月,郑州丰博公司总经理杨德柱(公司大股东)隐瞒其真实身份,以下岗工程师身份来到地处深圳市龙岗区的深圳市科尔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求职。由于其技术功底扎实,公司很快任命其为研发中心主任,负责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更新换代,并授予其调阅、使用公司所有技术资料和研发设备的权限。
在公司任职期间,杨德柱利用自己的权限,大量将公司电脑上的核心技术资料复制到自己的手提电脑上,同时,其大量复印公司产品的图纸,并利用刻录机将大量公司机密资料刻录成光盘。其间,杨德柱以回郑州读MBA课程为名多次请假回郑州,并将上述窃得的商业秘密带回郑州。
4月下旬,杨不辞而别后,科尔达公司发现丰博公司推出与公司主打产品相同的产品,并以不到本公司产品价格三分之一的价格到处竞标,造成科尔达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急速下降,并发现丰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突然从该公司离去的前研发中心主任杨德柱。
企业信息就是企业的生命,杨某异地卧底打工,窃取同行商业秘密,他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不难发现:杨某是利用其权限之便,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入科尔达公司并频频拷走公司机密文件;他是利用复印机、刻录机、光盘等设备没有设防的空隙,将科尔达公司大量产品图纸、机密资料复制、刻录带出科尔达公司为其丰博公司所有并投入丰博市场运作。杨某如此“聪明”的举动,已致使科尔达公司市场的危机四起。可见一个能进入办公室打开电脑的普通员工、一个可以随意将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带入带出公司的内部职员对企业安全的潜在威胁已远远超过一个技术一流的网上黑客。祸起萧墙,其意在于表明内忧甚于外患。根据公安部门最新统计,在现代企业环境下,70%的涉密犯罪来自企业内部,电脑应用单位80%未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58%无严格的调存管理制度。
如何防止外部商业间谍窃取企业内部机密信息?如何防止内部人员有意或无意拷走企业内部机密信息?如何控制企业内部人员上网发送企业内部机密信息?如何统一控制企业每台电脑的数据安全?企业信息网络的安全已严重威胁着企业的生存,是到了该解决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