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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组织创建农村青年科技创业示范园
作者:佚名 来源:地方科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8日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和团中央关于新时期组织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战略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农村青年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05年7月6日,团市委、市委农办、市科技局决定联合命名表彰一批泉州市农村青年科技创业示范园(基地)。其申报条件必须是各级团组织、各类农村青年专业协会、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农村青年经济能人创办并经营管理的以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为目的,为当地区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发挥良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的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业项目基地。基地性质可以是集体的,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股份制的。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资产增值稳定,对周边地区有辐射示范作用,有一定影响力。基地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推广价值,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有利于促进农村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当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示范园(基地)。

开展创建农村青年科技创业示范园(基地)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三农”,促进农村青年增产增收的具体举措。要把创建农村青年科技创业示范园(基地)作为今年实施“共青团城乡互动百千万工程”和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集聚各方力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优势,培植树立典型。市、县各级团组织、农业、科技主管部门要形成共识、拓宽渠道,努力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与帮助,并加强技术、信息指导。切实抓好经营管理。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对确认为农村青年科技创业示范园(基地)的项目,要加强管理、明确产权,确定责任人。要定期做好规划,科学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切实发挥创业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抓手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团市委、市委农办、市科 三依中文网 www.3eeezw.com 三依中文网技局将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以利于创建工作的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