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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企业是主力军——访厦门科技局局长李伟华
作者:佚名 来源:地方科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0日 点击数:
“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是厦门市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日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李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必须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厦门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型城市。

李伟华说,厦门人均GDP已经突破6000美元,按国际经验,这样的城市面临两种选择:一是通过自主创新,大力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另一种是继续发展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工制造业。前者可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后者则可能出现一旦投资者把工厂转移走,当地经济就陷入困境的后果。

“厦门土地面积有限,要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不应该也不能再光打土地、资源、环境的主意,还必须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从资源依赖型、投资导向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从对外技术依赖向自主创新战略转变,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单位土地、单位资源消耗的产出。”

李伟华告诉记者,厦门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方向一直比较明确,这些年相继提出建设科技之城、区域性高新技术生产研发基地、全省产业集群最佳研发基地等战略举措,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李伟华说,这些年来,我市发展起来了一批创新能力极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比如厦门钨业、麦克奥迪、特宝生物、三达膜、巨龙软件等,它们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真正成为了创新的主体,为抢占自主创新的制高点提供了厚实的基础和条件。去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达1003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8%。

不过,在辉煌的背后,厦门高新技术产业也有四大“隐患”,包括结构性问题、阶段性问题、资源问题和原创性问题,还缺乏可以与世界一流企业一较高下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因此,李伟华认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薄弱成为制约我市整体实力的主要环节。

“企业是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主力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载体,而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李伟华说,政府应当创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切实解决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不协调的问题,从科技和经济政策结合的层面上为自主创新探索新模式及未来道路。要把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作为建立区域创新体系的突破口,把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机制作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使大学、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集中围绕企业的需求进行研究开发。政府对企业的自主研发要提供政策支持。在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时,还要在已经形成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设各类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增强特定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