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建设部等八部委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自3月开始直至明年1月结束,在全国范围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根据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成为清理检查的重点。而房地产企业囤房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被列为重点查办的违法行为。
“开发商囤不囤房,是不是真实交易,审计它的财务情况就知道了。”中房协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密查5000家房企财报
“从项目取得预售资格是否合法,到开发商是否在进行真实的预售活动,都是此次检查的重点。”北京市建委房产处一位负责人士说,虽然实行网签制度后,开发商利用假销售的办法捂盘的行为大量减少,但开发商仍有很多新方法去囤房惜售、抬高房价,例如虚假销售广告、假按揭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统计局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此次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活动,但是其在此次活动中将承担定期提供真实统计数据,及时反馈整治行动成果的职能。
该知情人士说,在此次全国范围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开展以前,国家统计局曾秘密对全国5000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2006年财务情况、房屋销售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受查企业依据规模实力排名入选,包括许多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和民营、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查结果报告于3月份上报给国务院并抄送给有关职能部门。据悉,这份2006年全国房屋空置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引起了房地产调控执行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这份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5000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2242万平方米,占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空置面积的28.5%。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空置的主要特点是普通住宅和大户型商品住宅空置面积所占比重较大。
2006年末,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高档公寓和其他商品住宅空置面积分别为1012万平方米、128万平方米、261万平方米和841万平方米,占重点房地产企业商品住宅空置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5.1%、5.7%、11.6%和37.6%。普通住宅空置面积所占比重最高。分户型观察,在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中,户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230万平方米;80—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415.6万平方米;100—12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509.8万平方米;12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1086.4万平方米。户型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空置面积所占比重最大,达到了71%。其中,户型面积在100—12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空置面积所占比重为23%;户型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空置面积所占比重为48%。而中小户型商品住宅空置面积所占比重相对较低。
国家统计局科学研究所一位专家表示,从对5000户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空置情况的抽查结果来看,居民购房消费结构与市场上所谓的繁荣表面现象是不符合的。
央企违纪投机
相关人士透露,在这次八部委联查行动中,审计署和监察部所承担的“主动性任务”更多。如审计署除对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外,还要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这意味着审计署需要在今年的审计项目安排上,安排对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的审计工作。
此前本报曾独家报道过审计署介入房地产反腐败领域的消息。实际上,审计署早在前两年开展的一些审计项目中就发现了很多涉及房地产违规的问题。如在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审计中就房贷问题上出过多份重要报告。而在每年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中,几乎都能发现涉及房地产的违规问题。
一个典型的央企违规案例是:2006年6月,审计署在对某大型中央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企业自改制以来一直处于盈亏的边缘,但是在房地产投资上,该集团却从不“吝啬”。从2001年到2005年,该集团先后通过控股、直接投资等方式先后将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自己旗下,而这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数规模很小,且没有良好的现金流和土地储备。
这8家房地产公司由于规模太小,开发项目“四证”不全,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于是该集团就以流动资金的名义从多家银行贷款8亿多元,并将这些钱转给这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截至2005年底,贷款余额仍有1亿多没有还清。
这些中央企业以多种方式将资金投入房地产领域,造成了大量信贷资金变相进入房地产领域,逃避了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