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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建设的合作与发展
作者:黄克亮 来源:中思网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8日 点击数:

区域信息化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把区域经济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以信息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共同探讨的课题。本文拟以“泛珠三角”为例,探析区域信息化建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建设合作与发展的目标和基本方向。

一、区域信息化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区域经济是一种地理经济,过去一直取决于当地资源、规模效应和营运成本等要素,但这种传统经济模式越来越显示其不能适用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一个经济区域的信息化水平,涉及到它的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公众的人文素质与生活质量,体现了一个经济区域或经济区的综合实力。据有关部门对2003年“泛珠三角”各省、区的信息化水平的测试,广东以总分113.5分名列榜首,在全部14项测评指标中有9项排名第一,显示其强劲的实力。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区域信息化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一)区域信息化能促进区域内社会的全面进步

信息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首先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上,不再是单纯的、短期的经济利益驱动,而表现为全面的、长期的、持续的知识利益驱动。其次,区域信息化是区域与全国、全球在贸易、投资、资本和人才流动、技术转移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将给社会生产和生活模式、社会发展方式等社会构架带来全面变化。再次,区域信息化将极大地促进区域对信息的产生、交流、释放和传递的有序化、高效化,带动了区域经济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提高区域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综合竞争能力,这对于消除区域内的的发展不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区域信息化密切了区域特色经济与整体经济的联系

信息化与区域经济的紧密结合,增加了区域与外界的交流,可以把区域特色经济融人到全球性经济构架之中,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信息化加强了区域内的协调作用,通过各种专业网络平台将众多的企业联成网络、整合市场,一方面发挥了整合后的规模经济效益,起到大型“龙头”作用,发挥了大市场的效应;另一方面又拥有中小企业机动灵活的运行机制,从而避免了中小企业经不起风浪、大企业运行机制呆板的弊端,使区域特色经济劣势在信息化的作用下转化成为竞争优势。这样既提升和加强了传统特色经济产业,又将区域特色经济与整体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区域的特色经济在信息化的新经济中能够有效生存并得到快速发展。

(三)区域信息化能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首先,运用信息技术可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层次,特别是传统的制造业。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极强的渗透力,传统产业在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里,采用信息技术、信息系统、信息网络等,以改造技术、重组流程、整合资源,可以为夕阳产业注入新的活力,从而跃升为朝阳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战略的突破口,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已成为实现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我国传统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其次,信息化可以全面推动企业的创新工作。企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来说,很重要的一点是以增加该区域的企业经济效益和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目标,实施企业信息化可以实现管理创新,对区域内的技术创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信息产业:“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建设合作与发展的“龙头”

2004年6月上旬,随着作为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组成部分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的召开,“9+2”政府领导人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标志“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由设想开始走向实际操作阶段。“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的区域面积20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0.9%;人口4.5亿,占全国的34.8%;2003年生产总值38846.3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33.3%。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特色经济和雄厚实力,“泛珠三角”的重要地位十分突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战略构想实施一年多来,“泛珠三角”地区的各项建设快速发展,特别是信息产业这个信息化建设的“龙头”的发展更加迅猛。概括起来,“泛珠三角”信息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一)总体发展水平较高,产业重要性日益凸现

从信息学角度看,所谓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信息产业的发展来推动的。换句话说,信息产业的进步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信息产业是信息化建设的“龙头”。因此,分析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信息产业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现阶段信息产业已成为全球发展最快、关联度最广、科技含量最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强的产业。从我国及“泛珠三角”的实际情况看,信息产业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强大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撑,并已成为我国具有主导性和战略性地位的第一支柱产业。以“泛珠三角”为例,据统计,2003年“泛珠三角”9省区电子信息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02万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2200亿元;利税总额552亿元,其中利润325亿元。2003年9省区信息产业工业总产值达8339亿元,占全国信息产业工业总产值17295亿元的48.2%。“泛珠三角”9省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GDP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全年信息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9省区GDP的比重由2002年的3.3%上升到4.35%,提高了1个百分点。对国民经济增长9.5个百分点中的贡献由2002年的O.43%上升到O.68%,提高了O.25个百分点。

(二)区域发展差距较大,产业发展互补性较强

根据区域经济联系做出的界定,“泛珠三角”区域体现了我国区域发展“东一中一西”的互动,福建、广东、海南属于东部沿海经济区,湖南、江西属于中部经济区,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则属于西部经济区,分别处于三个不同层次的发展水平。由于历史的原因及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三个经济区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泛珠三角”中西部经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东部的广东、福建省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就2003年的生产总值(GDP)而言,广东是贵州的9.62倍,是云南的5.47倍,是广西的4.92倍,是江西的4.75倍,是湖南的2.92倍,是四川的2.46倍。福建是贵州的3.9倍,是云南的2.13倍,是广西的1.92倍,是江西的1.85倍,是湖南的1.13倍。在信息产业的工业总产值方面,广东是贵州的66.2倍,是广西的41倍,是云南的30.5倍,是湖南的25.7倍,是江西的21.6倍,是四川的16.1倍。福建是贵州的18倍,是广西的11.1倍,是云南的8.3倍,是江西的8.87倍,是湖南的6.96倍,是四川的4.36倍(参见2003年“泛珠三角”地区信息产业数据一览表)。

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就内在动力来说,区域之间在地理区位、资源或要素禀赋、产业结构、发展水平等方面要有一定的差异性,有差异性才有可行性;在一定范围内,差异性越大,互补性越强,可行性就越大。就资源或要素禀赋来说,在“泛珠三角”区域内,“大珠三角”(粤港澳)的优势在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其他省区则有相对丰富的水电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和等。就产业结构来说,“大珠三角”具有较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和较强大的加工制造业,其他省区在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传统制造业和旅游业,以及特色农业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具体就信息产业来说,“泛珠三角”区域内的发展差异性较大,互补性也较强。“大珠三角”(粤港澳)和福建是世界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最发达的经济区之一,该经济区能为“泛珠三角”区域内其他省区的信息化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而“泛珠三角”区域内其他6省区的水电、矿产、土地、人力等方面的资源较丰富,可为“大珠三角”和福建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能源、原材料和丰富的人力资源。在整个“泛珠三角”经济圈中,信息产业的梯级差距也较为明显,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占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的1/3以上,占“泛珠三角”经济区的43.4%,成为我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其周边经济区除了福建和四川外,其它省区的电子信息产业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产业水平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通过“泛珠三角”经济区信息产业的合作,可以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泛珠三角”地区信息产业数据一览表(2003年)

2003年(亿元) 广东 福建 江西 广西 海南 湖南 四川 云南 贵州
生产总值 13450 5242 2830 2733 698 4635 5456 2459 1344
工业增加值 6358 2150 816.5 811.5 123.1 1455.3 1771 866.4 450.5
信息产业总值 5457 531 84.8 38 8.5 220 351 95 86
信息产业增加值 1165.5 325,5 11.8 8.85 3.35 45.5 118.5 14.3 12.5
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18.3 15.2 1.45 1.1 9.8 2.7 6.7 1.6 2.7

注:以上数据参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中国信息年鉴}(2003年);因统计口径不同,本文的统计数据不包括香港与澳门。

三、信息产业一体化协调发展:“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建设合作与发展的终极目标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范畴的重要形式,“泛珠三角”经济区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提出,既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种创新和经济形式的重要补充,又是加快、推动“泛珠三角”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重要的途径。为此,“泛珠三角”经济区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原则,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与合作的整体框架下,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营造现代化的区域交流与协作平台,全面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的经济合作和共同繁荣。“泛珠三角”经济区要实现信息产业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目标及方向,必须确定如下的基本思路及对策。

(一)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各省区政府要按照“引导、规范、监管、服务”的职能,紧紧抓住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突破常规,大胆尝试,不断营造“泛珠三角”经济区发展信息产业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服务环境和舆论环境,提供开放的人才平台、技术平台、信息平台、融资平台和招商引资平台。要通过政府职能上的转变和宏观上的调控,不断推进“泛珠三角”信息产业的联合,形成互利、互惠、互动的新型协调机制和发展模式,以及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合作,从而不断地推动“泛珠三角”信息产业迈上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泛珠三角”各省区政府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对“泛珠三角”经济区的资源以及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的调研,提出有利于“泛珠三角”经济区普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同时及时对接区内各省区正在编制的“十一五”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争取将促进“泛珠三角”区域信息产业合作和发展的政策建议写入国家信息化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十一五”规划中。要制定有牵引力的发展政策,考虑到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涉及面广,政策研究要尽可能上升到政府层面,对目前各地采取的发展政策进行梳理,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的政策的落实,使产业资源、产业能量等各种经济要素,在政策的引导下,在经济规律的框架下,实现合理、有效、有利、有序的移动。

产业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生活环境。尤其是信息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区域创新环境的支持。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是“泛珠三角”经济区发展信息产业的当务之急。在这方面,首先要抓紧改善社会环境,努力提升环境竞争力。政府部门要把改善社会文化环境作为一项基础工作,要加强对信息产业比较发达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厦门、成都等中心城市的发展规划,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作为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和信息中心的功能;其次要强化信息产业服务软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产业链和配套的服务支撑体系。要立足“大珠三角”经济区现有的优势,发展有特色和相互配套的信息产业,构成相互衔接的大产业链。大力吸收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信息业制造业,积极承接新兴的信息服务业和流程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完善信息产业链的龙头环节、核心环节。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要抓住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和人才培训等重点,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物流效率,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二)促进梯度发展,走外源性发展道路

梯度发展符合经济规律,是协调发展的主要表现,也是当今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每个国家和经济区都处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梯度上,每出现一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行业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大致像接力赛跑一样,由处在高梯度上的经济区向低梯度经济区,一级一级地传下去。在一个不同的经济区与区域之间,由于工业化水平的推进,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产业和产品,已不适应在本区域内生产和经营,必须实行有计划的转移和扩散。而一个后进经济区要实现经济起飞,必须循阶梯而上,不可超越。它首先应该重点发展它占有较大优势的初级产业、简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本地资源密集型产业,积蓄力量,尽快接过那些从高梯度经济区淘汰、外溢出来的产业。而高梯度经济区则集中力量发展先进的新兴部门产业。“泛珠三角”经济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信息产业方面差异性也比较显著。由于生产要素供求关系的变化,信息产业从沿海相对发达的港澳粤闽地区向“泛珠三角”内地各省区的梯度转移已是一种必然趋势,也符合客观发展要求。也就是说,产业梯度转移做为“泛珠三角”经济区信息产业加强合作以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不仅是“大珠三角”经济区信息产业的发展、扩张和进行资源整合,解决辐射腹地问题的需要,也是其实现产业梯度转移的客观要求。

产业的适时转移,是发达经济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当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部分成熟的产业必将失去原有的比较优势,会适时地向周边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区扩散出去,反之就会产生衰退产业与创新产业各方面的冲突,导致产业拥挤。适时的产业转移,可以优化该区域的产业结构和产业链,瞄准一些附加值高、容易升级的产业,以形成新的产业优势。同时,如果一些产业转移至具有比较优势的欠发达经济区,可以增加这些经济区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应提高消费能力,为产业转出区创造一个有实力的经济腹地。以“泛珠三角”经济区为例,接轨广东,特别是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是“泛珠三角”内地各省信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九五”、“十五”以来的发展经验充分表明,“泛珠三角”内地各省(除四川外)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内源性动力明显不足,必须借助和依靠外部的力量,把外源性经济作为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总之,接轨“大珠三角”经济区的信息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搞好产业成龙配套发展,应该是“泛珠三角”内地各省信息产业走外源性发展道路的首选战略。

(三)确定合作领域。明确产业发展方向

从近年“泛珠三角”信息化建设的实践来看,“泛珠三角”信息产业之间的合作,前期主要由企业和地方政府在推动,已有一定基础。当前要进一步拓宽合作的范围,加深合作的深度,必须发挥各省、市、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研究和解决区域内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和弥补市场失灵的盲点,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和渠道。东部沿海的粤闽地区的信息产业要进一步国际化,中西部6省区的信息产业要进一步区域化,形成区域内有层次、有板块、有重点、有特色的产业体系。“泛珠三角”经济区要实现信息产业长足发展,有赖于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各省区深挖信息资源,加快信息化步伐的基础上,通过协作,加强整合,发展有特色的信息化是一项重要措施。

“泛珠三角”信息化建设的合作与发展,要确定具体的合作领域,明确如下的发展方向:(1)务实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以此为突破口,共同开发建设综合性或专门的共同信息交换平台。通过磋商,适时起草一个“泛珠三角”区域电子商务合作发展的基本框架和行动纲要,逐步开发建设综合性或专门的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大力推动以电子商务为主体的各项应用服务的发展。加强各方在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法规方面的联合研究,坚持“政府推进、改善环境,企业为主、突出应用,市场导向、效益为本”的指导思想,按照“适当超前、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成立“9+2”省区电子商务研究拟定小组,研究拟定“泛珠三角”经济区交叉认证的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法规,签署各方共同遵守该标准的协议,推广电子商务数字证书的交叉认证。加快建设“9+2”省区的区域CA认证中心和信用数据库的工作步伐,提供可靠的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服务。(2)大力发展IC(集成电路设计)业和软件业。除了电子商务的建设,IC(集成电路设计)业和软件业应是“泛珠三角”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以广东为例,目前,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广东省的第一支柱产业,但广东的信息产业存在规模大、档次低、核心技术不足的问题。随着加工制造业进入微利时代,盈利后劲不足。经过认真凋研,广东选择了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业作为突破口。因为广东是国内最大的进口集成电路市场,约占全国的70%。2003年全省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约145亿美元,数量253亿个。而同时,由于广东省家电和玩具制造业发达,中低端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成熟,完全有条件承担中低端集成电路产业转移。目前,经国家认定的38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广东有9家。为此,广东将建设“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应用基地”和“集成电路设计研究开发基地”。在IC和软件上寻求突破,这本身也是促进广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四)建立产业联盟,推动产业协调发展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产业联盟是一种对企业交易时契约不完备性的一种治理结构,具有稳定交易关系,降低交易成本,便于监督的特点。这种治理结构实质是通过企业间合作博弈获取企业个体及集体发展能力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既不是企业,也不是市场,而是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以承诺和信任为特征的非股权交易契约。在美国最大的1000家企业收入中,16%是来自各种联盟。自1985年以来,产业联盟组织的年增长率高达25%。全美2000家顶尖企业的联盟伙伴中有50%就是其直接对手。近年来,产业联盟在我国也初见端倪,比如宝钢、首钢、武钢结成战略联盟;海尔集团与台湾声宝集团结成全面性战略联盟,双方合作将涵盖互相销售对方的家电产品,并扩大零件采购及技术共享,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开展合作,共用品牌或联合宣传品牌以及共享市场信息等。总之,产业联盟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产业组织形式,对我国企业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深具意义。“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形成,决定了其信息产业的主体不是单独的个体或松散的产业机构群体,而是一个由具有共同信息功能的不同职能部门组成的系统或联盟。根据各省的省情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合作的现实条件,应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间信息产业协调管理机构或联盟,协调和沟通泛珠江三角信息产业的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企业改革、对外开放、人才培育等资源的共享,促进泛珠江三角信息产业的加快发展。有鉴于此,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合作与发展,促进“泛珠三角”信息化建设的发展,2003年10月,在广州召开的首届“泛珠三角经济圈信息产业厅局长联会”确定:(1)成立“泛珠三角”信息产业联席会议,建立“泛珠三角信息产业联盟”,在信息产业领域的投融资、市场拓展、技术配合、应用等多个层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共同推动该区域的信息化协调发展。“泛珠三角信息产业联盟”将比较容易地跨越小范围内的行政干预,刺激“泛珠三角”区域内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将在以后的“泛珠三角”经济区的信息化建设发挥协调管理作用。(2)共建“泛珠三角经济圈信息化及信息产业交流网”。网站设在联络处单位(广东省信息产业厅),争取2004年下半年开通。交流网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交流和情况通报,政策和规划发布,成果展示,区域内招商引资和合作项目资源库,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合作论坛等。以交流网为基础,建立长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深层次的合作,突出抓好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共同建设区域性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拟定规则和标准,推行电子认证和数字签名,加强信息安全、个人数据保护和消费者信任,确保在线交易法律的实施,为“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一体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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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黎鹏.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J].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原文出处】探求

【 作 者 】黄克亮

【 年 份 】2004/05

【原刊期号】2004/05

【作者简介】黄克亮(1965-),男,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室副主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与信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