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来说,我们可以用信息技术加强钟表机械的准确性,但信息技术真正的特长,是把机械系统的无机化信息传统方式,逐步改造为类似基因系统的自组织自协调的有机化信息传递方式,让钟表具备智能。区别在于,基因的信息传递模式,是并行的、非线性的、网络化的、分布式的;而机械表的信息传递模式,是因果联系的、线性的、单一的、集中式的。用信息化加强什么,效益有本末的不同。
区别“活”的系统与“非活”的系统,是抓住信息化效益特殊性的关键。一般来说,“活”的系统,相对于“死”的系统,总是具备如下的特征:
——系统有自己从内产生的目的,根据自己的内在目的决定生存发展。
——系统对内具有复杂系统低成本自组织、自协调的特征。
——系统对外具有灵活反应能力,并且具有交流负熵的对话能力,并且能够自适应。
信息化对于企业来说,不同于工业化种种手段达到的特殊效果,主要集中在“做活”上。因此,除了要让信息技术帮助传统的“死”系统使“蛮力”外,更要发挥它帮助企业做活的特长。
对企业来说,“做活”意味着:
——从竞争的“强”到合作的“强”。不管企业是明晰产权,还是不明晰产权(例如在虚拟企业的生态链合作中),都明确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如何调整核心竞争力与外包的关系,都具有积极行动的动力。企业在工业化条件下,通过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明晰产权,从内在动力机制上达到竞争能力的自强;在信息化条件下,主要解决的是跨组织边界的合作能力这种“强”,包括社会资本(关系、信任)的加强、利益相关度的加强、合作机会的把握等等,虚拟产权给了企业这种合作之强的动力机制。
——从官僚化之“大”,到扁平化之“大”。企业在做大,做复杂的情况下,通过数字神经系统的建设,实现组织的扁平化、柔性化,保持类似有机体那样的低成本有机协调的能力。
——从后劲不足,到活力持续。企业更灵敏地对外界信息做出反应,并能有效采取应对措施,保持不断创新的能力。
这里要澄清一个误区,有效益的信息化,这个效益,不能把它简单等同于赢利。
企业当然要追求赢利。但不能简单化到用马上能挣多少钱来衡量企业信息化的效益。因为,举例来说,如果某项赢利是一种短期行为,甚至自杀行为,就会与企业效益发生根本上的矛盾。诚如李维安院长所说,“以生意人的眼光把做企业当成‘做生意’,不能不被认为是当前企业短命的一个原因。而新企业观则把企业看作‘生命体’,做企业就要追求企业的生存发展,着眼于企业的生命力”。
在世界性的信息化浪潮中,增强企业生命力的根本途径,是使企业从工业化时代的机械组织,演进为信息化时代的有机组织,因为有机性才是生命性的根本特征。如果说工业化背景下的明晰产权为核心的改革,给了企业做大做强的骨骼,信息化的最大效益和根本效益,应当是赋予企业做活的神经和灵魂。
企业效能指标显示信息化可衡量价值
如果站在信息化特殊性的立场上设计价值评估体系,就必须从世界观到方法论,对原有价值评估体系进行根本的改造,重新对效益进行价值定位。
企业效能指标从内容上说,包括适宜度指标和灵敏度指标。它从有机化的角度认识和把握企业信息化。
适宜度指标的实质是测评信息化系统的有机化程度。包括信息化系统与传统业务系统的有机联系程度,信息化各子系统的整合程度,信息化整合传统资源的有机化程度等等。
举例来说,“信息化投资是不是越多越好”这样的问题,从系统有机联系角度出发,要看企业属于哪类行业的企业,哪种规模的企业,哪一发展阶段上的企业。如果一个饮食业的小型企业,按照航空业的大型企业的模式进行信息化投资,多投的部分应视为无效的投资,不仅不应算成绩,而且应降低对它相关的信息化水平评价。
再比如,一个企业的信息化战略,与这个企业本身的业务战略,也有一个匹配不匹配的问题。如果企业战略是创造用户价值型的,而企业的信息化战略却是成本竞争型的,二者不匹配,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灵敏度,是企业本身作为有机系统的生命特征的代表,它是企业信息化效益的集中体现之一。
如果经过信息化,企业没有明显改善它的决策反应速度,提高它对市场和对手信息的反应灵敏程度等,就不能认为这个企业的信息化取得了相应的效果。虽然这个企业也许在信息化建设上使了很大的劲,到这里分数就要打折扣。
企业效能指标从形式上看,同样反映了信息化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它是适应复杂有机系统的现实方法。
用无机化的方法解析有机化系统,是以往企业效益评估的通病。过去评价企业信息化,最常见的办法,是把信息化投入和企业整体效益简单联接起来。由于很难将企业的整体效益归属给单独的要素,信息化投入产出之间,总是存在一个难解的“黑箱”。
为了解析“生产力悖论”中从信息化投入到信息化产出之间的黑箱,另一种常见方法,是给单独的信息化要素赋予权重。然而,无论是专家打分的德尔菲法,还是根据某一时期的政策导向确定权重,实质都是一种用逻辑方法解析黑箱的行为。如果信息化的规律,真的从逻辑上精确地认识清楚了,用这种方法也未尝不可。但看来,现在谁也不敢说,人类的认识水平已达到了从逻辑上解析生产力黑箱而能服众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效能指标另辟蹊径,沿着用统计规律性来替代逻辑规律性的思路,分门别类采集企业信息化标杆基准值,用这个基准值与被测具体企业的个别值进行比较,可以非常有效地避免逻辑打分方法的主观性,同时又不至于出现被测企业投入水平分高信息化水平就一定高的情况。
无论是内容上强调系统的有机联系,还是方法上用统计规律替代逻辑规律,都是为了避免机械分析与信息化的产生系统级的“不兼容”。
如何按照信息化本身的规律,评估和推进有效益的企业信息化,目前还只是开了个头,文章需要全社会做。不管怎样说,这个探索是有意义的。
当然,信息化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把信息化当工具使用带来的,有的是把信息化当作一场革命推动带来的。传统价值与新兴价值,自然也处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用一个非黑即白的单一价值标准来指导实践。但是,在企业信息化中普遍存在盲目投入现象的情况下,强调观念的转变是十分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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