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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8日 点击数:

福建省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和《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我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与先进制造技术的不断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日益成为未来制造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为加速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

近几年来,福建工业发展较快,制造业总体规模不断壮大,2015年全省工业增加值10621亿元,总量居全国第11位,正在向制造大省迈进。当前,福建制造业尚处于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阶段,不同行业、地区发展仍不平衡。智能制造标准、软件、网络基础薄弱,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应用尚未起步,智能化集成应用缓慢,制造业总体水平仍处于中低端,发展智能制造具有巨大的提质增效空间。

二、总体要求

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以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开放合作,协同创新的原则,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夯实智能制造基础,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提升智能制造集成应用与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智能制造在各行业领域的试点示范,提升企业智能化技术水平,使智能制造成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突出企业开展集成创新、工程应用、试点示范的主体作用。政府加强规划引导,落实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引领。选择条件成熟、需求迫切的行业和领域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建设,推进技术与装备开发、标准制定、新模式培育和集成应用。

坚持开放合作,协同创新。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在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发挥企业、研究结构、高等院校等各方面优势,协同推进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等的集成创新。

(二)总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到2020年全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

——重点产业智能化改造成效显著。机械、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我省重点工业行业逐步实现机器换工,工业机器人在各作业领域得到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省累计实施机器换工”10000台(套)以上,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大中型企业较为普遍地得到推广应用。

——智能制造产业快速发展。传统装备加快向智能化升级,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和控制装备等新兴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速度进一步加快,智能装备制造企业、系统集成和设备服务企业集聚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省智能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建成若干个具有较大规模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智能装备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智能制造新模式不断推广应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不断丰富完善,有条件、有基础的行业实现试点示范并推广应用,到2020年认定50家以上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支持建设20个左右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

1.重点攻关核心智能化技术装备。着力解决我省核心技术装备大量依赖引进、配套产业体系不完整等问题,支持由系统集成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重点攻关一批紧缺的高档专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及其关键部件与系统、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分析装备等核心技术装备。重点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围绕产业主攻方向和关键技术领域,推动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

2.发展壮大工业机器人产业。落实国家《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结合我省实际,以重点产业领域用户智能化改造需求为导向,实现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双突破。结合企业技术装备智能化升级,重点发展需求量大、适用范围广、经济型的焊接、上下料、搬运、码垛、喷漆、磨抛、涂胶、装配等专用工业机器人。重点突破机器人本体设计和制造技术、软件系统和控制技术、可靠性设计分析与验证技术等,加快控制系统、高精度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减速器、传感器等关键核心零部件等的国产化。引导我省电子、铸造、电机、鞋服、陶瓷、卫浴等传统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本省工业机器人及智能技术。积极培育工业机器人龙头骨干企业,跟踪支持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产品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带动作用大的机器人研发制造重点企业,鼓励系统集成服务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创新业务模式等方式做大做强。

3. 推动智能化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结合地铁、高铁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支持引进先进技术方案和企业项目,生产制造盾构机、轨道客车(包括地铁列车与动车)、矩形盾构、顶管掘进机等重大技术装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的集成化、智能化水平。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智能化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多梳节经编机系列和复合材料模压成型成套设备等智能化专用装备,通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的自主研发制造,引领拉动省内智能装备和相关配套产业发展。认定和扶持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加快创新型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二)夯实智能制造基础

1.加快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智能制造标准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引领产业发展的国家、行业标准,组织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本省智能制造优势领域,根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开展智能制造的基础共性、关键技术、重点行业标准与规范的研究,搭建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平台,及时启动重点领域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与制定,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2.提升面向智能制造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智能制造软件支撑能力,针对智能制造感知、控制、决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的数据采集、数据集成、数据计算分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信息物理系统的顶层设计,研发相关的设计、工艺、仿真、管理、控制类工业软件,推进集成应用,培育重点行业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建立面向工业软件或智能制造的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大数据中心和软件测试验证平台,建立工厂标准库、解决方案库、产品资源库、维修档案库、工艺知识库等,实现知识共享。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工业软件产业生态服务联盟,培育发展围绕传统工业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程实施和运维外包等中小企业。

3.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推动安全可靠工业控制系统产业的发展,落实《福建省安全可靠工业控制系统产业专项发展规划》,支持制定安全可靠的工业控制技术标准,支持过程控制、先进控制、运动控制、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研发,进一步推动国产化的嵌入式操作系统,新一代的DCS分布式控制系统、工业控制通用技术平台、MES制造执行系统等研发与产业化。针对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现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安全测评等专业软件开发,支持尽快建立福建省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机构。

(三)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

1.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开展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选取若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以创新转型为目标,以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产业为主线,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提质增效等方面,开展产业特色鲜明、集聚度高、具备较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在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行业和企业中,突出制造关键环节,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

2.提升企业智能化技术水平。鼓励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实施机器换工,加快轻工、纺织、电子、机械、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智能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支持企业购买应用省内行业紧缺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达到国内领先的,视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购买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在石化、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流程制造领域和机械、汽车、船舶、轻工、电子等离散制造领域,选择有条件的企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支持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

(四)推进集成应用与服务创新

1.推进重点领域集成应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和电力装备、航空装备、特色农机装备、新材料等我省制造业结构调整重点领域,开展基于智能制造标准、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基础与信息安全系统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先进制造工艺的集成应用,以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装备制造商与用户联合的模式,开发重点领域所需的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实现推广应用与产业化,支撑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和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

2.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精准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运维和在线支持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设计、多元化融资、便捷化电子商务等服务形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支持大型装备企业掌握系统集成能力,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呼叫中心、专业维修、在线商店、位置服务等新型服务形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智能装备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支持企业在核心产品制造的基础上,向咨询设计、工程施工、设备租赁、供应链物流、售后服务等服务型经营转变,提升生产性服务收入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比重。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企业中,突出制造关键环节,遴选典型项目,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选取若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围绕智能制造主攻方向开展区域试点,培育建设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

(二)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在轻工、纺织、电子、机械、冶金、建材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中,实施机器换工、支持企业购买应用省内行业紧缺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支持智能工厂(车间)示范应用建设等专项行动。智能制造专项项目,由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发布专项申报指南,企业自愿申报,按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确定。

(三)争取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新模式项目。重点推荐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申报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围绕《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同时兼顾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组织申报财政部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

(四)创新资金支持方式。省级财政资金以补助或奖励的形式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与服务创新等,加强产融对接,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共同支持智能制造的发展。

(五)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出台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的相关支持政策,制定相衔接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搭建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产业供需对接平台及信息服务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全省智能制造发展部门间的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智能制造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省经信委牵头负责方案实施工作,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头推进、密切配合,积极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智能制造发展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实施智能制造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对智能制造企业、项目、平台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政策兑现的督促检查,确保奖补资金按时拨付到位。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投资按比例抵免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等税收政策。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研究建立产融对接新模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智能制造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拓宽融资(担保)渠道,为智能装备企业和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提供优质高效融资(担保)服务。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探索开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业务,推动企业装备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探索建立由项目业主、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品保险机制,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三)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加大对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对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或分中心,对符合《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资助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资助。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技术攻关、自主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并积极参与智能制造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

(四)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智能制造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扶持措施,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智能制造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一批紧缺的跨学科、复合型、高学历人才和具有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的技能人才。支持智能制造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将高层次智能制造人才(团队)纳入省人才工作重点,鼓励智能制造人才(团队)参加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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