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日本企业在中国———可持续发展与互利共赢》近日出版。这本书是经过半年多的考察调研,集合官、产、学及媒体等各方代表共同完成的,本报记者也参与了其中的部分调研活动。该书追溯了最近10年日本企业在中国的发展状况和主要变化,对日资企业优秀案例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教授对记者表示,中国企业发展已经进入第三次提升期,我们应当继续学习包括日本企业在内的各国跨国公司,展开新一轮学习、合作和竞争。“我们衷心希望,通过与日本企业对标,向日本企业学习,中国内资企业在原有硬件和制度提升的基础上提升自己的软竞争力,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跻身于最有竞争力的全球公司之列。”
“失去的10年”也有收获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当中国企业逐渐将标杆对象从日本企业转向欧美全球公司的时候,日本企业与日本经济一样进入“失去的10年”。但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在对日本7家著名跨国公司总部及其企业进行访问,对42个在华日本企业和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后发现,近年来,一些日本企业进行了相当深刻的战略调整以及管理和治理结构的改善,强化了包括环境、社会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一批日本企业已经逐渐恢复了全球竞争力,并且影响着中国企业。
王志乐指出,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很短时间,日本企业就加快了全球化进程:
———他们纷纷调整企业经营目的。例如索尼公司已经摆脱了单独重视股东盈利的目的,而把股东、员工和客户三者利益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他们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突出企业经营重点。过去日本公司多进行大规模多元化经营,现在许多企业对原有业务进行选择和集中,突出有竞争力的主营业务,特别注重发展服务业,重视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
———他们从以日本为中心的国际化转变为以世界市场为目标的全球化。丰田汽车公司1995年制定了以“推进本地化”、“扩大进口”为代表的“新国际商业活动计划”。1997年修订了经营指导原则,强调公司要成为良好的“国际社会的企业公民”。
———他们进行财务制度改革。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实行美国式的联结结算(合并报表)、注重公司的市场价值。日本政府规定,从2001年4月开始的财务年度开始,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实行美国式的合并报表制度。
———他们还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认为过去作为日本企业特点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已经不适应新的国际竞争形势,必须改变。
这几个方面的改革对日本企业传统的经营目的、经营管理体制以及企业文化进行了全面的冲击。一大批企业通过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潮流的改革,已经恢复甚至增强了竞争力。
王志乐举例说,1994年,丰田汽车跨国指数仅为28.1%,2004年达到49.4%;本田汽车的跨国指数从41%提升到68.5%;日产汽车跨国指数从32.2%提升到61.3%。日本汽车吸纳整合全球资源能力不断加强,原有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2006年度,财富杂志500大全球公司排名中有33家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日本公司有10家。丰田、本田和日产3家公司利润达到230亿美元,占全部33家汽车公司利润总额的64%。
日企在华战略重新调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日本企业在华投资形成两个高潮:1992年到1998年,日本企业形成第一次在华投资高潮。2001年中国入世后,日本企业在华投资形成了第二次高潮。
实践证明,中日经贸合作是互利双赢的。据日方统计,2004年度,日本在华企业3557家,占日本海外企业总数的20%;在华实现销售额1..5万亿日元,占日本海外总销售额的11%;80%以上在华企业盈利,实现利润5774亿日元,占日本企业海外总利润的10%。与此同时,在华日资企业吸纳就业920多万人,2005年日资企业缴纳税收超过490亿元。
与这些数字相比,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全球化经营的背景下,日本企业在中国的战略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据日本贸易振兴会调查,日资企业原来一直把中国作为出口基地,而中国入世后则更重视在中国国内的销售策略。
王志乐注意到,近年来,日本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产业悉数进入中国。过去,日本电子电器企业在中国发展势头强劲,现在,日本汽车主要企业也全部进入中国;过去,日本制造业企业进入中国,现在金融、物流、零售等服务业企业以及制造业企业中的服务业务部门业也进入中国;过去日本企业大多数把中国作为产品加工和组装基地,现在他们同时把中国作为新兴市场来经营,从而投入包括研发设计等更多的资源。
与此同时,日本企业在华投资还进行了管理结构的调整。这个调整表现为在华业务的集团化和当地化。松下、东芝、本田、索尼、日立、三洋等公司均在原来投资性公司基础上建立了中国总部,并且给与地区总部协调在华业务的权力,加大了在华企业决策权限。
王志乐指出,与10年前相比,在华日资企业更加注重节能环保。他们投放节能环保的产品,注重产品的环境责任含量;他们严格控制生产过程,做到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排放;他们带动产业链上的各个当地企业,推动全产业链节能减排;他们不仅注意企业自身的节能环保,而且带动所在社区的环境保护。日本企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产业链-绿色社区的思路和做法应得到充分肯定。
新一轮“学习、合作、竞争”
经过近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在硬件、制度提升之后,阻碍中国公司发展的主要障碍不在外部而在自身,在公司的理念灵魂———如何确立先进的公司责任理念。王志乐认为,目前是中国企业发展的第三次提升阶段,即企业理念提升阶段。他认为,与改革开放之初一样,学习日本企业是面临第三次提升的中国企业迅速成长的重要途径。
———动态地与日本公司对标。王志乐建议,首先在节能降耗上对标。据日本MIZUHO银行的资料计算,2002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2倍,比美国高2.4倍,比欧盟高4.5倍,比日本高8.3倍。这显示日本企业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其次,在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方面对标。
王志乐说:“我们搜集了日本企业在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排放方面大量成功经验,搜集了日本企业在技术创新以及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大量案例。这些案例说明,日本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我们应当看到中国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差距,继续向日本企业学习。如果说,过去我们学习日本公司的重点是学习先进的技术,引进先进的产品与设备,那么,我们今天学习引进的重点应当转移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及其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体制。”
———完善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王志乐说,我们不少公司对于承担股东责任的指标比较明确,但对于公司社会责任以及环境责任的指标则不熟悉。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全球公司认识到,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责任体系。“我们应当学习日本跨国公司,借鉴他们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员工参与、员工待遇、生产安全、产品安全、资源利用率、排放等指标的关注。”
———制定强化公司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王志乐认为,公司责任目标制定后不可能一步实现。“我们应当根据企业的能力以及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制定一个积极的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这个计划应当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但王志乐也不讳言少数在华日资企业在一些方面还存在问题,有待今后改进和完善。他同时建议日本企业,随着中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越来越清晰,随着中国相关法规越来越严格,日本公司应当更加关注中国的节能环保事业,更加关注中国的社会责任,在中国节能环保和社会发展方面承担更大的企业责任,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