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以前那家客户离职后,进入了一家软件企业,开始从事ERP实施顾问工作。在软件公司内部进行了几个月的基础培训,同时,也进行了一些项目的跟踪处理工作。半年后,开始独立实施ERP项目。
笔者独立实施的第一个客户是一家机械企业。这个客户主要生产大型的机械设备,如绣花机等,在同行内享有一定的名气。很多企业要他们的设备时,都要提前几个月订货。该客户年销售收入在8亿人民币左右。但是,其由于是从手工模式发展起来的,所以,其信息化基础非常的薄弱。在ERP项目实施前,其很多员工都是几个人合用一台电脑,其采购单、入库单等都还是手工填写;财务部门也是手工作业,没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说,ERP项目是这个客户信息化工作的开端。
我们公司跟他们是在年底前签定的合同,起先,这个客户要求我们的实施顾问在年底就开始ERP项目的有关工作,但是,笔者觉得现在开始不合适,因为离放年假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如果现在开始项目的话,由于中间会有近半个月的年假,担心年假过后,员工早就把ERP的相关内容忘的精光了。那还不如等来年,在正式开始项目,如此一鼓作气,或许对项目更有利。客户接受了我的建议,在下一年正式开始项目。
第二年,企业一开工,企业经营进入正规后,笔者就如约开始ERP项目。首先,笔者建议企业成立一个项目小组。但是,在建立项目小组的过程中,项目小组的负责人选不好,大家都推来推去的找各种借口,不愿意做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推荐生产厂长做项目负责人,生产厂长借口说自己不懂得财务方面的内容,销售、物流部门的不归自己管等理由,推脱;又推荐让副总做项目负责人,但是副总又推脱说自己经常出差,同时,对信息化方面不了解,副总推荐让IT部经理做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征求笔者的意见,笔者说,项目负责人不一定对企业的整个情况都了解,主要是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企业内部有权威,能够让其他人顺从,二是要有足够的时间参与项目,如项目的日常会议、项目流程重组等;三是要有足够的权利,能够调动ERP项目所需要的资源,若其本身没有这个权利,则至少总经理要赋予其这个权利。同时,一般来说,我们不建立信息部门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因为其对企业的相关管理流程认识的不够深入。所以,笔者建议可由厂长担任这个负责人的岗位。客户接受了笔者的建议。
笔者在实施这个项目是,感触最深的一点是,该客户的基本资料整理的非常充分。这个客户虽然没有什么信息化基础,但是,其有关的基础数据,都记录的非常清楚,厚厚的几大堆数据,一目了然。如每种产品的物料清单,每种原材料的供应商及其产品价格,每种成品的工序资料、工时信息、成本信息等,都由详细的记录。这就为ERP项目基础资料的准备工作,节省了很多时间。后来笔者只要求企业讨论编码原则,在公司范围内成立一套切实可行、统一的编码体制,而其他基础资料基本不用在另外收集。
但是,项目也并非一帆风顺。后来,顾问遇到了一点小挫折。一是在项目实施后期,客户要求变更项目范围。在前期的项目规划时,客户并没有要求上质量模块和工序模块,但是,在项目接近尾声时,客户又提出要上这两个模块。对于笔者公司来说,这当然是好事情,他们可以多收到一些款项,但是,对于笔者来说,确实非常的麻烦,因为笔者不得不调整项目计划,因为质量模块与工序模块都是中间模块,其实施的好坏,影响到其他模块的应用。后来顾问权衡利弊,还是决定先把预先的模块实施完毕,而把质量模块和工序模块放在ERP项目的第二阶段实施,而把原先放在第二阶段的成本模块和排程模块,相应的往后挪,放在ERP 事实的第三阶段。
另外,该客户有些流程,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甚至是抵触法律的,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要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是公司客户要求的;要么确实能够给企业带来收益。如有些客户要求,发货时是发给一个公司,但是,公司在开票与收款时,又是另一个公司的台头,向另一家公司收款,这是客户的要求,虽然客户有避税的嫌疑,但是作为企业来说,没有选择,只好无条件的接受,毕竟客户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而这家企业跟供应商的关系也比较特殊,一般企业下采购单后,供应商送货后,不能马上确立应付帐款,而是要等企业把存货用掉后,才能确立应收帐款,也就是说,在企业没有用掉这些存货前,这些存货最多只是企业待为保管的材料,不能算做企业的资产,也就不能确认应收帐款。这也是与相关政策违背的,但是,这一招确实可以给企业节省不少成本,在国内企业,应用的也比较普遍。
顾问总结:
优势分析:
1、客户比较容易接受顾问的正确建议。如企业原本想在年底开始项目,但是,在顾问的一番分析与建议下,企业同意调整项目计划,在下一年初开始项目。这说明,客户一开始就比较相信顾问,这为后续的项目实施起了一个好头。做过项目的都知道,顾问作为企业的空降兵,如何迅速取得企业的信任,得到企业的认可,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此,以后企业的项目组才能听从你的调遣。而该客户在一开始,就能够这么容易接受顾问的建议,可见,其一开始就对顾问非常的信任,这无疑是ERP项目成功的一个好的开端。
2、在项目小组的过程中,客户接受了笔者的建议,让企业的一把手-厂长担任了项目负责人的角色,而没有让IT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一把手工程”的观念,已经深入每个ERP顾问的心中。一把手在ERP项目中起的作用,已经路人皆知。客户原本想把项目负责人的角色让IT负责人来承担,后来在笔者的努力下,改变了初衷,而让厂长承担项目负责人的岗位,并赋予他调配原本不属于他管理的销售、物流部人员的权利,这为后续ERP项目的成功开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客户基本资料比较齐全。在ERP前期工作中,最让顾问头疼的问题就是客户基本资料数据不全。如客户以前没有产品物料清单时,要重新整理收集,那非短时间能完成事情,又如产品的工时信息,也要经过想当长的时间的统计才会准确。这些都会影响项目的进度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在这个客户上都没有出现,因为客户预先把这些数据都已经准备的非常完善。
劣势分析:
1、客户没有信息化基础。由于在ERP项目实施前,客户的信息化作业为零。很多员工在ERP项目以前,连电脑都没有。这对ERP项目的开展,非常的不利。一方面,ERP项目的实施,首先需要硬件的支持。而因为该客户电脑严重缺乏,如采购部与销售部共用一台电脑,这对于ERP项目来说,肯定行不通的。为了顺利推广ERP项目,该公司一次性采购了10几台电脑,包括一台服务器,花费了近10万元钱。而财务部门又把这笔钱也算到ERP项目的成本中去,这就造成了ERP项目成本的虚高。另一方面,由于员工没有信息化的基础,所以在后续的ERP培训过程,有些基本的操作笔者要讲多次,用户才能理解并操作,相关的信息化理念,如流程的标准化、自动化等等,笔者在培训,花费的精力比其他的客户都要多,所以,项目前期进度比较缓慢。
2、在为企业决定项目负责人的过程中,笔者由于经验尚浅,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轻易为客户决定事项。在咨询业中有个最大的禁忌,就是顾问不能代替企业管理者,为企业做决策。笔者由于开了这个不好的开端,在以后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他们遇到问题或争议时,就让顾问给他们做裁判,是谁对谁错。还好,后来笔者在跟同事的交流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把这个裁判的角色,还给了客户的项目负责人,笔者只是对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而是否采用、采用哪个方法,由企业自己确定。
3、项目后期范围的变更。我们都知道,ERP是个有机的整体,其各个部分的模块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当项目快接近尾声时,客户临时要增加新的模块,或者减少原由的模块,这对ERP项目来说,影响的不仅仅是本身一个模块而已,有时候,要影响三个甚至更多的模块。所以,在ERP项目是,对于ERP 项目范围的变更,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ERP实施顾问要尽量的限制。
4、存在较多的特殊流程。一般来说,企业的管理流程越规范,ERP项目进展越顺利,相反,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越多,项目就越复杂,项目周期相对来说,也就越长。这家客户有些流程是比较反常的,但是,作为企业,确实也不能更改。在后续实施时,笔者究其原因,跟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了解后,做了一些折中的解决方案,避免了二次开发。如对于客户收货与付款不一致的情况,笔者建立企业通过总分公司来进行解决,即把货发给分公司,然后向总公司收货。虽然说这两家客户不是真正的总分公司,但是,企业可以把它想象成如此。又如,企业跟供应商的应付款问题,笔者建议用户通过借入作业完成。一开始入库时,企业当作只是向供应商借入材料,当材料用掉时,就好象借入的材料毁损了,那企业只要赔款给供应商(应付帐款),如此处理,可以减少二次开发的数量。笔者这边顺便说一句,顾问的经验,对于ERP项目能否成功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如顾问刚开始,并不清楚这两个流程进行如此处理后,可以用少量的二次开发需求来完成,后来是笔者求教了前辈,才发现原来还可以通过此种方法来解决。要不然,客户要掏工作的钱来实施这个项目,而且,对项目的最终进度也会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