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经贸办):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2016年福建省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闽经信装备〔2016〕242号),做好2016年我市智能制造专项推进工作,加快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我委制定了《2016年漳州市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漳州市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做好2016年我市智能制造专项推进工作,加快智能制造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2016年福建省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落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支持建设1个国家级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1个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0个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支持建设1个省级县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 1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1个省级智能制造样板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20家市级智能制造重点企业;实施“机器换工”200台(套)以上;加快两化深度融合,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健全完善省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库,争取入库项目达50项。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1、开展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选取一个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以创新转型为目标,以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产业为主线,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提质增效等方面,开展产业特色鲜明、集聚度高、具备较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市经信委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2、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在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行业和企业中,突出制造关键环节,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二)提升企业智能化技术水平
3、推进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广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支持企业立足实际采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柔性生产、小批量定制等智能制造技术或制造模式进行改造。发展壮大智能化装备制造产业,支持企业研发生产专用型数控系统及伺服驱动装置,集成创新一批新型数控装备,推动数控技术和装备在工业领域广泛应用。实施“机器换工”,加快食品、机械、钢铁、电子、建材、造纸和钟表等传统优势产业智能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责任科室:市经信委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科、重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4、实行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补助。支持企业购买应用省内行业紧缺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达到国内领先的,视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购买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责任科室:市经信委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5、实施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应用项目。在石化、钢铁、建材、食品等流程制造领域和机械、汽车、船舶、轻工、电子等离散制造领域,选择有条件的企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支持智能工厂(车间)示范应用建设。(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6、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奖励,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责任科室:市经信委产业研究室、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三)支持市场开拓与服务创新
7、实施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专项。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支持企业通过两化深度融合,开发具有创新突破、拥有核心技术、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成套装备、单机设备或核心装置。(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8、实施服务型智能制造专项。支持企业在核心产品制造的基础上,向咨询设计、工程施工、设备租赁、供应链物流、售后服务等服务型经营转变,提升生产性服务收入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比重。(责任科室: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三、组织实施
加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推动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实
施重点企业认定,举办若干场专场对接活动,进一步逐步提高我市智能制造水平,使智能制造成为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
(一)组织建设一批国家、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省经信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推荐企业申报2016年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推荐企业申报2016年福建省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和2016年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二) 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工作
在食品、机械装备、钢铁、电子信息、建材、汽车、造纸和钟表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生产线、车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实施“机器换工”,加快智能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责任科室:市经信委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科、重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三)开展漳州市智能制造重点企业认定工作
组织开展2016年漳州市智能制造重点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照智能制造应用示范企业(车间)、智能装备和产品生产示范企业、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企业、智能服务示范企业五大类,择优认定20家以上智能制造重点企业。(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四)开展智能制造与食品行业对接活动
举办一场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与食品行业的现场对接会,组织一批智能制造领域装备生产企业与食品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对接。着力推进智能化食品制造生产线、食品包装专用设备、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在食品行业的推广应用。(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轻工行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五)开展智能制造与工业设计行业对接活动
举办一场智能制造与工业设计行业对接会,组织我市智能制造重点企业与工业设计公司通过到企业现场观摩诊断及座谈会等方式,推进工业设计新理念、新思路在智能制造企业的应用,引导智能制造企业开发新产品,提升智能制造产品水平。(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生产性服务业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六)开展智能制造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活动
组织一批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智能制造重点企业开展考察观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智能制造企业信贷倾斜,推动地方法人银行设立智能制造专项贷款,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为智能装备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并适当放大担保倍数,重点扶持智能制造企业。(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企业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七)制定出台智能制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制造制造扶持政策措施,设立漳州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方式、扶持范围、申报使用条件和程序等,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更好推动我市智能制造企业改造提升。(责任科室:市经信委重工行业管理科、产业研究室)